为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12月19日,市医疗保障局召开进一步规范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座谈会,全市各县市(区)12家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代表参与座谈。
会上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规范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了政策解读。会上各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互动积极、踊跃发言,围绕职工门诊共济设置起付线、处方流转存在的现实困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认真听取定点零售药店参会代表意见后,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魏其义从完善我市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提升医药服务购销服务水平,提出了“严格审方、健全台账、做好宣传、优化服务”等四点要求。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在充分吸纳座谈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协议管理,规范购药流程,推动我市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管理规范有序,为我市职工门诊统筹报销政策顺利推进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