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孝感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公开后可能危及安全稳定、内部事务、处在讨论办理过程中的信息不予公开外,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1.局领导及分工情况;
2.局机关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
3.孝感市医疗保障政策文件;
4.孝感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
5.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医疗保障的监督检查情况 ;
7.工作动态;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网址为:http://sylbzj.xiaogan.gov.cn。此外,还将通过“孝感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孝感市医疗保障局综合科领取,也可以在官方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孝感市医疗保障局综合科现场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名称请注明“孝感市医疗保障局综合科”,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孝感市黄香路与崇文路交汇处市人社大楼7楼;邮政编码:432100。
3.互联网申请。请登录孝感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综合科是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分办督办工作。
办公地址:孝感市黄香路与崇文路交汇处市人社大楼7楼;
邮政编码:432100;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2-2702707;
联系传真:0712-2702706;
电子邮箱地址:sylbzj@xiaogan.gov.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监察委投诉。
投诉电话:0712-12388。
投诉网址:http://www.xgjw.gov.cn/ 。
地址:孝感市复兴大道1号。
邮政编码:4320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孝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联系电话:0712-2280889)或者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