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孝感市全民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中央和省委对医疗保障工作新要求,建立和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按照“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原则,在总结我市20多年医保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政策等进行整合,出台了《孝感市全民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孝感政规〔2020〕3号),建立了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解决了医保政策不统一、碎片化严重、不便于宣传、群众理解掌握难等突出问题。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组织学习梳理。组织深入学习国家省局关于深化医保改革的总体部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梳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保政策。
(二)成立工作专班。成立起草工作专班,明确专班职责和人员分工,按照分工负责、统分结合、相对集中原则,落实好统筹协调、各方衔接、文稿综合和督办落实等任务。
(三)深入开展调研。结合医保工作实际,深入了解群众医保方面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县(市、区)充分听取各地各部门意见。
(四)研究起草文件。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全面统筹、总结既往经验、借鉴外省做法等情况,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拟定了《实施办法》草案。
(五)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函商、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全系统、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意见,反复斟酌、数易其稿,形成了《实施办法》送审稿。
(六)提请政府审议。适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目前《孝感市全民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2020年10月1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二、政策执行和推进落实情况
(一)落实医保待遇,完成扶贫任务。一是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与扶贫部门动态比对完善贫困人口参保数据,全市贫困人口合计318947人,参保率100%。二是参保资助应助尽助。对贫困人口参加2020年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差异化补贴政策,全年资助31.68万人、资助缴费5641万元,资助率100%。三是医保待遇应报尽报。全市贫困人口住院报销90%以上,贫困人口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80%以上,年度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5000元以内。
(二)深化医药改革,减轻群众负担。一是调整新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出台孝医保发〔2020〕1号文件,明确我市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基本医保支付政策,更好满足广大参保群众基本用药需求。二是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完成国家药品集采三批品规分别为25个、32个、55个,我市报量采购品规约占95%(极个别医疗技术水平受限不能使用未采购),根据国家平台数据监测,降幅平均可达53%;完成省局药品集采报量涉及品规33个;启动国家高值医用耗材冠脉支架集采(其中,药物涂层支架系统(雷帕霉素)中选价格仅为469元);启动省局耗材集采涉及冠脉扩张球囊、一次性使用精密输液器、医用胶片。以上倒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国家省级集采药品耗材,降低了群众医药负担。三是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落实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制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6个,受理核定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85项次并报省局确认备案,满足了医疗机构临床需要,促进了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
(三)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一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召开全市专题会议,印发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开展了全媒体、多维度、全方位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组建市级医保基金专家监督员队伍,引进第三方探索开展基金监管和专项稽核。开展全市经办机构专项检查,开展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专项治理,核实违规金额20.82万元;开展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检查省局移交重点复查抽查定点医疗机构25家,复核违规金额3318.57万元;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回头看”专项治理;三是积极受理投诉举报。今年共处理投诉举报案件9起、全部办结。2020年,全市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293家,实现检查全覆盖,追回医保基金5108.08万元。其中,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11家、处理188家(暂停4家)、追回医保基金5106.50万元;定点零售药店1082家、处理412家(解除10家,暂停117家)、追回医保基金1.58万元;曝光欺诈骗保案例7起,发放举报奖励2人、1200元。
(四)创新监管方式,推进试点建设。2019年我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经过1年多创新探索,实现了“四有”目标(即有指标体系、有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有配套制度政策、有一定经费保障),初步达到了“三高”效果。一是评价结果可信度高,实现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监管全覆盖,评价结果接近正态分布,分数排名符合日常监管直观经验,受评机构对评价结果没有异议;二是评价结果应用率高,根据结果动态开展日常稽核和专项治理,重监管点信用等级不高、排名靠后对象;重点巡查整体评价得分较低的统筹区,同时,将评价结果纳入总额预算管理重要依据;三是评价结果满意度高,开展试点建设以来,全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明显减少,省局交办举报线索数量下降,行业自律意识初步形成,参保群众满意度增加,试点建设工作成效显著。8月国家局对我市试点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结果为优秀;10月国家局施子海副局长一行来孝调研对我市试点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11月我局在全国医保信用体系建设研讨会上交流经验,试点成效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