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依据
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扎实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部署要求,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对医药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二、专项整治重点
(一)基因检测结果造价问题,尤其是通过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报销医保肿瘤靶向药问题。
(二)血液透析领域诈骗医保基金问题,尤其是虚记透析次数、串换医疗项目、过渡检查、过渡诊疗等“假透析”诈骗医保基金问题。
(三)利用死亡、五保参保人员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享受医保待遇问题。
(四)通过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病及门诊统筹等方式违规报销问题。
(五)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中一般违法违规、高值耗材管理、内部基础管理、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医保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费用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二)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三)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开展侦查。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包括全面自查(6月-8月)和抽查复查(8月-10月)
(三)总结固化成果(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