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浩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的建议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就此项建议在医保工作领域的开展情况和相关政策进行了收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就此项提案在医保工作领域的开展情况和相关政策进行了收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医保目录执行情况
2019年,全省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孝感市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制定了《孝感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019年版》(以下简称《19版目录》),该文件一直延续执行至今。《19版目录》共有价格项目4303项,其中制定价格标准3847项,实行市场调节价147项,无价格标准309项。之后省医保局陆续出台新增试行医疗机构自主定价项目价格政策,孝感市4年内新增试行医疗机构自主定价项目价格政策共8个批次259项。
今年,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联合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服务项目及医保支付目录(2023版)》,共有价格项目5427项,对具体价格标准,我们将在2024年通过价格动态调整,提高一批价格标准、制定一批价格标准、优化一批价格标准。充分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又能有效平衡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为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二、我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
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按照一、二、三级价区划分,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执行三价区的标准,在现行的医疗服务项目3847 个,其中高于武汉等一价区的项目1316 个,我市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水平与同属三价区其他三地市相比在可比价项目中,有63.17%项目高于咸宁,有55.78%项目高于荆门,有53.63%项目高于黄冈,导致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可进行大幅度调整的空间不足。市医疗保障局按照“稳定调价预期,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的指导思想,启动了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专项调整工作。通过多次征求医疗机构意见,经过第三方评估及价格审议等程序,遴选了中药塌渍治疗等10项技术劳务价值高、长期未调整、价格成本矛盾突出的项目进行专项调整,主要涉及病理检查、中医、手术、康复等医疗服务项目。
三、支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的落地。我们将与卫健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简化新增技术治疗项目的备查流程。卫健部门负责对医疗服务项目可行性、人员资质等进行审核,组织专业力量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内涵、除外内容、说明等事项进行调整、修订,加强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管理。医保部门负责及时受理卫健部门审核通过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并对价格关系进行审核,只要求医疗机构提供成本测算,简化审核程序,缩减审批时长。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项目内涵、计价单位等修订需求进行及时上报。根据上级要求,新增试行项目由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开展情况,报当地医保、卫健部门审核后上报备查执行。
四、医疗服务项目办理具体举措。目前医疗服务项目内涵、除外内容和说明等内容的制定、修订权限在省级。根据医疗机构的反映,2022年12月份我们向全市医疗机构收集对《19版目录》内医疗服务项目内涵、除外内容和说明等内容需要修订的需求30条,经汇总后我们上报省医保局,《湖北省医疗服务项目及医保支付目录(2023版)》对相关项目也进行了完善。
1.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ANTI-HIV),《23版目录》均有相应的4种方法学和对应的价格。
2.降钙素原检测,无化学发光法价格标准,在《23版目录》中已经明确了化学发光法。化学发光法为试行期项目,不纳入医保支付,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
3.小儿头皮静脉输液说明中“每增加一组加收2元;使用微量泵或输液泵每小时加收2元”不合理,因《23版目录》说明为省卫健委、省医保局指定,各地均无权修改。大抢救、中抢救、小抢救按“日”计价也是同理,市级无权修改。
4.对于有项目但没有具体执行价格的,我局将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中,根据医疗机构的需要逐步解决。
感谢您们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