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答复全文】对市七届政协三次会议第00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0-12 浏览次数:54 字体:[ ]

汪国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全市统一药品、器械耗材供应平台保障医药健康产业联动发展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就此项提案在医保工作领域的开展情况和相关政策进行了收集,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市采购平台的使用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关于做好全省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52号)要求, 按照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和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的总体要求,建立了省药械集采平台,并逐步提升完善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功能。目前我市药品(耗材)集采按照遵循药品和医用耗材全省一个平台、全部网上交易、全流程可追溯的采购原则”要求,均在省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采购。单独设立市级采购平台既增加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工作量、也造成了平台重复建设资金的浪费,同时市级采购达不到国家、省采购“以量换价”的效果。

二、采购平台工作的日常要求

市医保部门严格落实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用耗材必须全部网上采购、网上交易的要求,截至2024年5月,全市729家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诊所、药店)在平台注册有账号,通过省级平台采购医用耗材和药品。集中采购分为挂网采购和集中带量采购等。挂网采购是按照产品性能与价格相匹配的原则,并联动全国省级平台挂网最低价限价挂网。药品无挂网价时,需进行议价、药品有挂网价时,医疗机构采取自愿议价的原则。 平台对产品交易价格实施“三色九段线”管理,即按全网采购价格均分为高中低三档,每一段再细分上中下三个区间,每一区间显示不同颜色,实现“红线拦截、黄线提醒、绿线鼓励”,为医疗机构调整议价策略、网上交易提供便利条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按省局要求按中选价格在省集中采购平台集中采购专区挂网,不得二次议价。

三、采购平台工作的维护监管

目前,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承担企业账号申报、产品挂网、网上交易、信息变更、挂网价格调整,执行药品准入、药品增补挂网价、药品动态调整等结果的平台导入工作;以及执行国家、省级、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结果,包括导入约定采购量、中选企业产品信息增补、勾选配送、合同签订以及非中选品种的筛选、暂停交易等功能,阳光采购相关信息全部通过“招采子系统平台”发布。近年来,依据平台质量监管职能,市医保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强化了集采药品(耗材)品种使用中不良反映的处理,为平台的平稳运行保驾护航。

四、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价格行为,保护医保患者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医保发〔2019〕67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办[2024]16号)精神,着重解决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提供药品及服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价格不稳定、虚高定价等问题。为推动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的合理回归,通过数据管理,推出“药品比价”类似功能,使更多的消费者从中受益。我们积极向省医保局争取成为药品价格监测全省试点地市,通过价格监测平台的应用,挤出药品价格水分,推动药品价格更加公开透明,群众可以“价比三家”,有助于减轻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有助于促进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通过药品比较程序,体现集采药品的性价比,鼓励定点零售药店通过湖北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行药品采购。同时遴选一批“国家集采药品定点零售药店”,协调医药企业组织货源保障药品供应。

感谢您们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