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孝感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孝感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孝感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孝感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措施、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落实医保目录,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制定并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落实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指导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工作街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孝感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孝感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决算和 1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孝感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孝感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2.孝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下属单位)
孝感市医疗保障局设置以下科室:
(一)综合科。
(二)待遇保障科。
(三)医药服务管理科。
(四)基金监管科。
(五)离退休干部科。
孝感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设置以下科室:
(一)综合科。
(二)登记审核科。
(三)医疗服务科。
(四)基金结算科。
(五)信息保障科。
(六)离退休干部科。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1472.59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841.08 万元,下降 36.4 %,主要原因是2021年划拨财政补助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项目资金,2022年没有该笔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 1472.59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 841.08 万元,下降 36.4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472.59 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 1472.59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 841.08 万元,下降 36.4 %。其中:基本支出 953.23 万元,占本年支出 64.7 %;项目支出 519.36 万元,占本年支出 35.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1472.59 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841.08 万元,下降 36.4 %。主要原因是2021年划拨财政补助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项目资金,2022年没有该笔资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72.59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841.08 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1年划拨财政补助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项目资金,2022年没有该笔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 0 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无变化。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72.5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841.08 万元,下降 36.4 %。主要原因是2021年划拨财政补助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项目资金,2022年没有该笔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72.59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 108.68 万元,占 7.4 %。主要是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退休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 1297.05 万元,占 88.1 %。主要是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信息化建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医疗保障经办事务、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 66.85 万元,占 4.5 %。主要是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799.5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72.5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1.8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5.19 万元,支出决算为 31.9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15.8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有追加预算退休人员统筹待遇资金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58.33 万元,支出决算为 76.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1.5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数调整养老保险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33.47 万元,支出决算为 39.6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8.5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数调整医疗保险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174.07 万元,支出决算为 451.8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59.6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工资改革,补发医疗保障局和中心绩效工资及奖金,由于两个单位指标全部划转到医疗保障局发放,因此人员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57.55 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划拨结转中省转移支付预算项目-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并支付,由于年初预算批复没有纳入该笔专项资金导致决算支出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年初预算为 45 万元,支出决算为 44.8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6 %,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据实填报。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18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预算100%执行。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264.97 万元,支出决算为 286.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工资调增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974.6 万元,支出决算为 3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8 %,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医保城乡配套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两个项目合计944.60万元属医保基金而非部门预算项目,年初按要求在部门预算中填报,但没有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下达指标和列支资金,导致部门决算中无法体现这两个项目的执行情况。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63.93 万元,支出决算为 66.8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6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53.23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841.2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 111.9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7.7 万元,支出决算为 4.53万元,完成预算的 58.8 %。较上年增加 1.38 万元,增长 43.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公用支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医保市级统筹业务量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在预算内合理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较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年无此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 3.7 万元,支出决算为3.54 万元,完成预算的 95.7 %;较上年增加 1.44 万元,增长 68.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公用支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医保市级统筹业务量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在预算内合理增加。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主要是本年无此项预算。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1 辆(无偿划转调入)。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3.7 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保养、保险、过路过桥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4 万元,支出决算为 0.99 万元,完成预算的 24.8 %,较上年减少 0.05 万元,下降 4.8 %。压缩公用支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主要是本年无此项预算。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0 个,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99 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省医保及其他县市医保局,主要是开展医保调研相关工作。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11 个, 108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06 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年初预算批复是计在人员经费中,下达时却在公用经费指标,导致运行经费相比预算有所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采购服务只能单一来源采购,无法授予中小企业,且已提供相关证明,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资金1199.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30.9%。从评价情况来看,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均完成预算目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完成预算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大病困难家庭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慰问大病特困人员慰问金发放率达到100%;二是民生水平得到提升;三是大病困难群众满意度大于90%。
2.医保第三方经办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8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宣传形式多样性;二是会议培训参会率达到95%,以提供优质、高效的窗口服务;三是意外伤害查勘及时性在3个工作日内;四是服务水平总体水平有所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办结效率,对我市享受医保服务参保群众的生活水平乃至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影响。
3.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4.81万元,完成预算99.6%。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加大电视、报纸宣传,印发宣传册的宣传力度;二是开展了2次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培训合格率达到100%;三是基金监管会议参会率达到100%;四是完成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监管检查全覆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基金监管,减少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保证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4.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4.56万元,执行数为794.5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医保综合参保率达到102.1%;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区域均达到全市;三是居民医疗保险及居民大病保险支出均得到保障;四是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知晓度达到9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二是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较上年提高;三是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方便城乡居民就医,减轻困难人群和低保人员就医压力,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温暖。
5.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医疗保险救助人群覆盖市直两区;二是困难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三是: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得到保障;下一步改进措施: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6.城乡居民医保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协议考核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医疗机构结算初审及新申报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均达到100%;三是有效规范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四是医保基金安全得到保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两定机构管理考核频次;二是加大县市区督办频次。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加强项目规划。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2022年度本部门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57.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鄂财社发【2020】113号)-项目资金86万元;
2.2021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鄂财社发【2021】29号)-项目资金84万元;
3.2022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鄂财社发【2021】93号)-项目资金87.55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本单位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2022年度孝感市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市医疗保障局).xls
二、2022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2022年度孝感市直部门绩效自评情况汇总表(市直一级单位汇总所属二级单位).xls